中国作业防护网 - 作业防护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标准法规 | 地方报道 | 防护知识 | 国际动态 | 技术交流 | 行业资讯 | 招标信息 | 最新动态 | 最新技术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地方报道 > 晋煤矿项目须同步建职业病防护设施
P.biz | 商业搜索

晋煤矿项目须同步建职业病防护设施

信息来源:fffhhh.com   时间: 2011-11-18  浏览次数:1267

  日前,山西省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须同步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未通过的,煤矿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山西省要求建设矿井开工后,必须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按规定开展建设期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必须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煤矿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未提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今后,山西将通过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等方式,加强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作业防护网证实,仅供您参考